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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2/12/12
- 違規日期
- 2022/08/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11年8月16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查察時,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苗縣環排許字第00705-01號)登記事項運作,查獲違規事項如下:(一) 廢水之前暫存池(地下儲槽)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二) 現場之放流槽T01-23有部分水回收至場內再利用。(三) 液鹼、硫酸、氯化亞鐵、次氯酸鈉、混凝劑等桶槽平面配置圖與現場配置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八七巷二六、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487巷26、2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