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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1-050595
- 處分日期
- 2022/05/24
- 違規日期
- 2022/03/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民眾檢舉案件,經比對民眾提供影片,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X4-536)於111年02月22日11時03分於大寮區田單四街人行道,華東路5號旁棄置廢棄物,本局遂派員於03月04日16時30分前往該址查察,現場查有以飼料袋盛裝之碎石共7袋,現場未見行為人,後續函文(文號:高市環局稽字第11132279100號)通知貴公司派員至本局環境稽查科南區股辦公室說明,貴公司於111年03月14日16時30分由潘○○到案說明並承認前述廢棄物為貴公司員工所丟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南簡里港埠路二段三一六巷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四街人行道,華東路5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