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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龍環保有限公司

文號
44-107-11004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1/29
違規日期
2018/06/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26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白樹里樹德路六五號七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橋頭區白數里樹德路65號7樓
統一編號
2815329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