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豐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利澤總廠
- 文號
- 30-103-040007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14/04/25
- 違規日期
- 2014/03/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廠應設置乙級專責人員,經本局於103年3月21日審查,確認貴廠未依規定完成設置乙級專責人員(原任專責人員林鴻文君於102年12月1日離職),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裁處,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八計算結果處新臺幣1萬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安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安路2號
- 統一編號
- 8428103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