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記鵝肉店
- 文號
- 41-112-040005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4/07
- 違規日期
- 2022/1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12月6日派員前往臺端所營郭記鵝肉店稽查,發現該店烹飪作業區產生之污水未經過濾及油水分離設備,直接排放至周界溝渠,造成水溝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3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0號
- 統一編號
- 98118637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