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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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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違規日期
- 2020/08/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8年8月21日至108年11月26日間申報11筆委託處理聯單資料(編號:N130067410800045、N130067410800047、N130067410800049、N130067410800050、N130067410800051、N130067410800052、N130067410800058、N130067410800059、N130067410800060、N130067410800062、N130067410800063),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連線上網確認前述聯單內容。並經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後續仍請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清除情形等流向資料及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應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四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46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