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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9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9/09
- 違規日期
- 2024/06/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3年6月18日至現場巡查發現,貴事業營運紀錄存放於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一段281號,惟與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載之營運紀錄存放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信義街39號一樓)不符,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13-110013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中山西路一段二八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中山西路一段二八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