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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20
 
            
            
            
                
- 處分日期
 
                - 2024/08/13
 
            
            
                
- 違規日期
 
                - 2024/05/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所屬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啟智技藝訓練中心-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增建工程(地號:桃園市楊梅區楊湖段806、807、808地號等3筆; 空污管編:H113H51011-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故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中心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即逕行施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楊湖段八○六地號,楊湖段八○七地號,楊湖段八○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楊湖段八○六地號,楊湖段八○七地號,楊湖段八○八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