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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興永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5001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5/22
違規日期
2025/02/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38,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7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稽查時作業中,會同廠方人員於廢水處理區勘查,發現污水處理設施區域及周界雨水溝皆有明顯油污(廢水設施地面及側邊水溝等作業區域)及壓泥機濾液溢出至作業區域情形,經貴公司廢水操作人員表示因早上作業時未注意該曝氣槽液位,造成濾液疏漏至作業環境區域且有污染水體之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環區西路二六六巷七九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環區西路266巷79號2樓
統一編號
54546252
更新時間
2025/06/17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