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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5/09
- 違規日期
- 2022/03/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有機肥料生產作業,製程主要收受植物性殘渣(R-0114)、禽畜糞(R-0104)及菇類培植廢棄包(R-2401)等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製成有機質肥料,屬再利用機構,惟查有未依規定將上開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日期、種類、數量等確實作成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子茂村子茂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子茂村子茂路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