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昌實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20019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違規日期
- 2017/12/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廢潤滑油)再利用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7日派員督察,貴公司未依規定紀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新樹里西勢路一七四巷七弄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二五八之三二號
- 統一編號
- 12781959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