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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紙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甲廠

文號
30-103-04003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4/18
違規日期
2014/03/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期於103年4月30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文件送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完成者,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九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九路12號
統一編號
5599714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