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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05
- 處分日期
- 2018/11/30
- 違規日期
- 2018/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廠廢棄物貯存區內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代碼:C-0301)廢溶劑及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廢棄物代碼:C-0173)廢棄物皆未標示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及貯存日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一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礁溪鄉龍潭村龍泉路18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