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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8/08
- 違規日期
- 2017/06/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6年6月30日16時4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巷**號設立之廠房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且烘乾製程中未能有效收集異味污染物,致產生明顯塑膠異味散布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並限期改善。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四○○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太明路145巷2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