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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3-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2/01
- 違規日期
- 2023/10/3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配合環管署執行112年度事業分群分級管理流程與查核計畫,依環管署所提供之查核名單貴公司屬「A加強管理群」應執行現場查核事業,本局於112年10月30日依標準程序進行監測井D00718執行地下水查證採樣作業,其分析結果重金屬鎳(2.82 mg/L),超過管制標準達2.82倍(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鎳1.0mg/L)。本調查結果地下水污染物逾管制標準測項為重金屬鎳,明顯與貴公司原物料及作業廢水水質項目相符,本場址污染來源明確,經以113年1月24日環土字第1130003763B號函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暨違反土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點暨附表第21項次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里民生南街二段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