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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20013
- 處分日期
- 2021/12/15
- 違規日期
- 2021/10/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5,85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局仁德區清潔隊掩埋場暫置廢棄物場所,發現因管理不慎產生自燃造成火災事故。現場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處理設備,周界外聞有廢棄物燃燒所產生惡臭異味,伴隨濃煙像下風處飄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85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審酌違規行為應受責難程度及所生影響,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一三三巷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德崙路925巷80弄2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