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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21
- 處分日期
- 2018/05/11
- 違規日期
- 2018/0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日督察該廠:1.操作條件及相關紀錄均與許可內容相符且依規定紀錄。2.該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未依許可內容記錄氣提塔壓力水頭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3.查該公司貯存19桶非有害油泥(D-0903)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名稱並露天貯存,另廢棄物貯存區廢保溫材未完整包裝致廢棄物散亂於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4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