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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5-09002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9/19
違規日期
2016/08/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3,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500元整,未依水措內容運作部分:限期於105年9月27日前檢具恢復原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申請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05年09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青年路一二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123號
統一編號
2398394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