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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51
- 處分日期
- 2021/10/22
- 違規日期
- 2021/09/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辦理聯合稽查,110年9月10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製程850001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產出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B-0299)、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等未標示貯存日期、數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