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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9/10
- 違規日期
- 2024/04/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從事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等石化製程,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4月10日稽查發現,石化製程廢水處理設施厭氧槽(T-700A、T-700B)頂蓋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12,925ppm、92,999ppm,未維持氣密狀態,即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於本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從事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等石化製程,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4月10日稽查發現,石化製程廢水處理設施厭氧槽(T-700A、T-700B)頂蓋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12,925ppm、92,999ppm,未維持氣密狀態,即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