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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興牧場

文號
40-107-09001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9/26
違規日期
2018/07/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7年07月07日10時22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周邊溝渠及放流口(後方)巡查,發現些許異味(豬屎異味、酸臭異味),其所排放之廢污水未發現異常現象。 2.另至該場會同業者查察,發現收購即期品(土司等麵包類)做為豬隻之飼料(向實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購),經查該場未領有相關再利用之證明文件,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3.本局已告知該場飼主違反上述法規,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至本局提出陳述意見,並告知環保法規,請其確實遵守,以免受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灣東段一三二七之二地號,灣東段一三二七之三地號,灣東段一三二七之四地號,灣東段一三三七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灣東段1327-2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