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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4-108-11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01
違規日期
2014/10/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7月4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公司袋式集塵器(A002)於103年10月1日、104年9月15日、105年4月8日、106年7月11日,袋式集塵器(A003)於106年7月7日、105年4月11日,袋式集塵器(A004)於105年4月8日、106年7月6日及袋式集塵器(A005)於105年4月8日、106年7月6日有更換濾袋操作紀錄,據貴公司高○○表示,上開廢濾袋更換後即於廠內自行處理,惟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三和里山隙路一巷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中山南路308號1樓
統一編號
1690814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