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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6-050242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違規日期
- 2017/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經營之承傳企業社登記所在地為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六段48巷**號,案經本局於106年4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臺端於門口旁堆置的棉紗原料未妥善整理致散落地面造成污染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款規定。違規改善部份:案經本局於106年5月17日派員前往復查,現場原散落地面的棉紗原料已清理完妥,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5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山腳里沙田路六段四八巷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山腳里沙田路六段四八巷六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