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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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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31
- 處分日期
- 2019/09/23
- 違規日期
- 2019/08/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楊梅廠異丙醇純化系統(E101)之設備元件未全數編號紀錄及建檔,且其餘儲槽(T001~T004)之設備元件均無標示及建檔,故不足以認定完成全廠之泵浦、壓縮機、釋壓閥、安全閥等釋壓裝置、取樣連接系統、開口閥、閥、法蘭、管牙、快速接頭或其他與製程設備銜接之連接頭等設備元件編號建置或圖鑑建檔等相關清單,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審酌認定,貴公司楊梅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事證明確,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故本案依法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豐野里中正路六三二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豐野里中正路六三二巷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