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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8-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7/03
- 違規日期
- 2019/06/1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高污染潛勢工業區污染源調查及管制計畫(第五期)」查證結果,土壤測得重金屬鉻、鋅、銅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等項目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其中重金屬鉻項目達2,630毫克/公斤(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重金屬銅項目達532毫克/公斤(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重金屬鋅項目達8,050毫克/公斤(管制標準2,000克/公斤)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達1,530毫克/公斤(管制標準1,000克/公斤)。本府於108年6月11日府環水字第108011464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6月14日府環水字第第108014758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污染行為人聖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41條第4項規定,命污染行為人接受4小時本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五路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五路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