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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0-07002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1/07/17
違規日期
2011/05/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四○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四○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