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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02
- 處分日期
- 2019/12/05
- 違規日期
- 2019/09/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鋼鐵熔煉作業時,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其廠房牆體及門口有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2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