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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03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8/05/07
- 違規日期
- 2018/04/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2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貴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農藥廢容器)處理作業,現場處理農藥廢容器過程所產生之廢(污)水未與雨水分流收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2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一二號
- 統一編號
- 1654512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