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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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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5/06
- 違規日期
- 2024/0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應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承攬「112拆字第0106號拆除工程」,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尚未審核通過前,其工程所產出之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C-0701],即大於原核准數量之百分之十)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一九七號一○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