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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90036
- 處分日期
- 2023/09/26
- 違規日期
- 2023/05/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366-04號),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獲下列違規情事︰(一)鍍金製程區之廢水先進入1收集槽,由槽內沉水馬達抽至1黑色收集桶,再由兩顆馬達將廢水抽至4座過濾桶處理後再流向T01-01,以上收集槽、收集桶、過濾桶均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二)現場添加藥劑「活性碳」至T01-04(慢混槽),與許可文件登載添加至T01-03(pH調整暨快混槽)不一致。(三)T01-03(pH調整暨快混槽)及T01-04(慢混槽)中設有曝氣管並正在使用中,惟該設備未登載於許可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三四二巷一弄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342巷1弄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