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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50042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違規日期
- 2020/04/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2日10時34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本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督察,發現貴公司後方廠房產生陣陣白煙,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貴公司從事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2),雖有裝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並開啟操作,惟該製程電弧爐(E002)所在廠房牆壁有破損、破洞(鄰近排放管道及輸送帶),致廠內粒狀污染物於破洞處逸散至廠外,產生目視範圍可見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