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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8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8/13
- 違規日期
- 2024/05/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製程以PE溶劑為基底,與油墨混合調配後使用凹版印刷機印製於塑膠薄膜上,經烘乾為成品,且使用PE溶劑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4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力行巷七弄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力行巷7弄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