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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文號
41-101-12015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12/17
違規日期
2012/11/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北區北安路一段176巷五十四號旁 貴局所權管空地(北安段1053-五地號)。
統一編號
3672464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