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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違規日期
- 2019/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環署督字第1090038884號函暨本局109年11月4日稽查工作紀錄(稽查編號:EPB-152577)辦理。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自108年7月至108年12月及109年1月至109年9月,仍未有清運聯單紀錄,產生後貯存逾一年未清運,以上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北路四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北路4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