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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50022
- 處分日期
- 2024/05/29
- 違規日期
- 2024/01/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起造之「111土建字第00488號新建工程」為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領有本局112年1月17日以新北環水字第1120000397號函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經查核沉砂池(A1、A2、A3)未依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內容每月維護及清理4次,核屬未依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九號二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1段266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