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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14
- 處分日期
- 2021/02/08
- 違規日期
- 2020/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1月9日8時58分清運車輛(車號:KEB-9205)載運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貴公司委託清運之D-1801含有鐵筒廢金屬,經部分遣返,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該廢金屬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二路四九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