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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國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200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2/11
違規日期
2018/10/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台灣大戶屋股份有限公司位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一段366號地下一樓)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107年3月至8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六一號三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一段366號地下一樓
統一編號
5308976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