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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違規日期
- 2018/06/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所所有107年冬山E/S聯外道路新設排水溝工程,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規定,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18日派員前往至貴公所查核,發現該工程業已竣工,並未依規定檢具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1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