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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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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6/03
- 違規日期
- 2025/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22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龍騰派出所,查獲林○○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EK-3588,子車:HAB-198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於本縣三義鄉140縣道(座標:24.3581058,120.7353023),查核司機所提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文件,產生源為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信義線東延段CR580C段標工程,處理地點為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再查其運輸路線均未包含苗栗縣境內及清運業者與文件內容不符,視為無效之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甘西村中村三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140縣道(座標:24.3581058,120.7353023)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