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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院醫療財團法人萬華醫院

文號
40-108-100026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0/09
違規日期
2019/09/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施未符合規定(貯存地點一般事業廢棄物未妥善存放清潔,另資源回收物於貯存地點未明顯以中文名稱標示(廢玻璃貯存處))(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騰雲里中華路二段六○六巷六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2段606巷6號B3貯存區
統一編號
0419414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