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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23
- 處分日期
- 2024/04/19
- 違規日期
- 2024/03/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衍生燃料製程之後端再利用設備(橡膠造粒機、震篩機、纖維分離機)及集塵設備已拆除停用,核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再利用檢核相關文件不符,查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送本局審查或確實依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全興村中興路三段五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3號24.126126126126128,120.4296982832841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