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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20021
- 處分日期
- 2018/02/20
- 違規日期
- 2018/0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18日10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合成乳膠製造程序(編號:M01)續熱式脫臭爐(編號:A016)於1月17日23時30分因廢氣輸送風管破損,管內氣體瞬間大量洩漏於空氣中,並因高溫燃燒產生巨大爆炸聲響。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負責人未能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致產生上開燃燒爆炸情事,且亦未於一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