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120016
- 處分日期
- 2019/12/20
- 違規日期
- 2019/10/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05日09時20分許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M02灰鐵鑄造程序中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3.防制設施操作紀錄規定,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脈動式袋式集塵器、震動式袋式集塵器紀錄週期未依許可規定每日作成記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忠孝路二、六、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忠孝路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