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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芳營造有限公司

文號
30-100-060008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1/06/07
違規日期
2011/03/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29日。
裁處依據
於100年3月29日因承包本府工務處得子口溪第八期治理工程,於三民橋上游約50公尺處施工時,未妥善處理渾濁廢水,逕將廢水棄置於河川水體,污染下游水體,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0年3月29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六計算結果裁處罰鍰新臺幣7萬元整。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羅東鎮建成街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三民橋旁
統一編號
4202549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