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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9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9/14
- 違規日期
- 2022/08/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膜類膠帶製造作業,領有膠帶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核算M01製程原物料用量,110年1月至12月接著劑用量567.82公噸,超過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用量10%以上(350公噸/年);令廠內混和作業區(E101)設有一套廢溶劑回收設備使用中,未登載於操作許可證,上述情形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北路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北路二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