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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文號
23-105-09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6/09/20
違規日期
2016/09/02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5-100002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公西段7地號 等26筆
統一編號
0373720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