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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文號
30-101-10002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10/26
違規日期
2012/09/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三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8工一路30號
統一編號
3672461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