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鄉食品廠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120042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違規日期
- 2016/08/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屬鶯歌區德昌段新建工程(105鶯建字第035號)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港華街八五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德昌段995、996、997地號
- 統一編號
- 25144172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