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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60024
- 處分日期
- 2025/06/17
- 違規日期
- 2025/05/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廠房增建工程(地號:桃園市楊梅區瑞源段878、884、898、900、908地號等5筆土地;空污管編:H114H52003-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故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合先敘明;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1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該增建工程已先行動工(工程進度為主建物已完工),且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段八七八地號,瑞原段八八四地號,瑞原段八九八地號,瑞原段九○八地號,瑞原段九○○地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段八七八地號,瑞原段八八四地號,瑞原段八九八地號,瑞原段九○八地號,瑞原段九○○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