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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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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49
- 處分日期
- 2017/11/27
- 違規日期
- 2017/05/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土城分公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指定之其他事業,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104年2月~105年3月之有機污泥(代碼:D-0901)產出及貯存量未申報;104年2月~105年3月之廢食用油(代碼:R-1702)製程申報錯誤暨產出、貯存及清除情形與實際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二(三)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三三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六號地下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